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3年考试计划公布

2023-01-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为统筹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意,现就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违规发放“山寨证书”,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三、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考试,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方案,合理设置考场,具体方案由属地结合实际制定。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附件: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qt/gztz/202301/t20230116_493529.html2023年1月13日附件下载: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pdf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2-07-31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上海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次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公告如下,请本市考生遵照执行。一、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下同),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每场考试均需提供一份),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承诺书》并确认签字,考生对《考生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二、若考生考前7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密切关注考前10天内本人健康状况,若有发热(体温≥37.3℃,指水银体温计腋下温度,其他类型的体温计以此为标准校对,下同)、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接触有疫情风险的人员和物品。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目前仍滞留在外省市的考生应于考前7天内返回上海。返回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居委报告,并按上海最新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三、所有考生应在本人考试前3天内在本市有资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机构完成2次(其中考前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采样,且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原文链接https://czj.sh.gov.cn/zys_8908/gsgg_8929/czywgg_8930/hjzyjszg_8932/20220718/xxfboswf0000002280.html

上海公布初、高级会计师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07-08

关于调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初、高级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23号)规定,现将上海考区2022年度调整后初、高级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成绩公布时间1.考试时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于8月6日至7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于8月7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6日至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8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9日10:00至8月3日24:00期间,可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上述时限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3.成绩公布时间。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和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分别在9月10日前和9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二、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安排根据全国考办《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转及退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上海考区初级资格考试的,可于2022年7月5日6:00至7月11日17:00,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按提示和要求申请报考地点调转或退费,逾期不再接受报考地点调转或退费申请。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报考地点调出上海考区后,将无法修改、撤回或申请退费,报名资格审核、证书领取等后续事宜均转至新报考地点进行;提交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2022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退费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办理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三、其他事项1.上海考区执行经本市疾控部门批准的防疫政策要求。请考生在考前三周及时关注“上海市财政局”网站和“上海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防疫工作方案和防疫要求,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和个人防护。2.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